新加坡分中心,设立在国际律所大成Dentons 的新加坡办公室(Dentons Rodyk),由大成Dentons的无锡办公室即北京大成(无锡)律师事务所负责联系协调落实法律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为无锡企业赴东南亚投资、海外华人华侨到无锡投资提供双向法律服务。Dentons瑞德是国际律所大成的新加坡分所,也是一家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拥有超过200名律师、成立于1861年的有限责任合伙律师事务所,注册号码是:T07LL0439G,是新加坡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和新加坡历史最悠久的律师事务所。
服务项目
主要提供法律咨询、仲裁、银行与融资、建筑法、公司法、雇佣法、特许和分销、基础建设与公私合营、保险法、知识产权与科技、诉讼与纠纷解决、隐私与网络安全、私人股权、房地产、重组和破产、税务,信托、遗产和财富保护,贸易、世界贸易组织和海关、交通运输等法律服务。
联系我们
北京大成(无锡)律师事务所地址:无锡经济开发区金融二街8号17楼
联系人:叶红耘 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电话:0510-80911888-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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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hongyun.ye@dentons.cn
新加坡分中心联系人:高级合伙人Li Chuan Hsu 徐理铨, Senior partner
邮箱:lichuan.hsu@denton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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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运营官兼高级合伙人Kia Meng Loh 刘家铭, Chief Operating Officer and Senior Partner
邮箱:kiameng.loh@dentons.com
电话:+65 6885 3888
联系地址:Dentons Rodyk & Davidson LLP,80 Raffles Place,#33-00 UOB Plaza 1,048624,Singapore
服务领域
仲裁、银行与融资、资本市场、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建筑法、公司法、雇佣法、能源、特许和分销、基础建设与公私合营、保险法、知识产权与科技、伊斯兰金融、生命科学、诉讼与纠纷解决、并购、隐私与网络安全、私人股权、房地产、重组、倒闭和破产、税务、信托、遗产和财富保护、贸易、世界贸易组织和海关、交通运输、风险技术和新兴成长型公司和白领与政府调查。
服务案例
ST Group Food Industries Holdings Limited (“ST Group”):在ST集团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凯利板上市时担任作为保荐人、发行经理和配售代理人的大华银行有限公司(UOB)的律师。ST集团是一家总部位于澳大利亚的成熟餐饮集团,旗下拥有“PappaRich”、“NeNe Ck”、“Gong Cha”、“北海道烤奶酪馅饼”、“IPPUDO”和“iDart” 等六个国际知名品牌的多元化组合,以及 “PAFU”和“KURIMU” 两个自有品牌。募集资金总额约为960万新元, 上市后ST集团的市值即约为6400万新元。
Medinex Limited (“Medinex”), 办理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工作以及3千万股新股的配售法律工作,总筹得的款项高达7百50万新币,公司上市后市值3千2百90万新币。
Civmec Limited (“Civmec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新交所”)上市公司:为Civmec申请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澳交所”)两地第一上市担任新加坡法律顾问。Civmec是建筑和工程服务提供者,主要在澳大利亚开展业务。
大华银行有限公司 (“大华银行”): 为MS控股有限公司在新交所凯利板上市及约2700万股配售股票(包括2000万股新股和700万股出售股票)配售邀请的保荐人、发行经理人和配售代理人大华银行有限公司(大华银行)担任法律顾问。
镍矿有限公司:为镍矿有限公司(“镍矿公司”)股票发行和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担任新加坡法律顾问。镍矿公司在上市中以每股0.35澳元的价格融资2亿澳元(相应的公司估价约4.85亿澳元),是上市前12个月以来澳交所最大的发行之一。镍矿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主要低成本镍生铁(生产不锈钢的主要原料)生产商。中国最大的不锈钢生产商之一青山公司与镍矿公司合作,进行年产150千吨镍生铁的2条RKEF(回转窑电炉)生产线的融资和建设。
群策环球控股有限公司、TYJ Group Pte. Ltd.、Vibrant DB2 Pte. Ltd.:为群策环球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GSH Properties Pte. Ltd. 及TYJ Group Pte. Ltd. 和Vibrant DB2 Pte. Ltd 拟议通过向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Fullshare Holdings Limited的特殊目的公司Five Seasons XXII Pte. Ltd. (“买方”)出售持有GSH Plaza的特殊目的公司Plaza Ventures Pte. Ltd. (“Plaza Ventures”)全部已发行并缴足股本,从而出售GSH Plaza的交易(“拟议出售”)担任代理。拟议出售的价格约为7亿2,520万新元,可能调整。
都汇置地有限公司(原名泰石集团有限公司):在都会集团(“都会集团”)的反向收购中,为从事优质大理石块、石板、石屑及碳酸钙粉爆破、开发、开采、加工和生产及大理石和大理石产品商业销售的新交所凯利板上市公司泰石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担任新加坡法律顾问。 都会集团是一家马来西亚柔佛州的综合性房地产开发公司,专门从事为业主的土地资产提升价值的业务,在新山市和霹雳州都有项目。该项反向收购交易还涉及股票合并及新股和股东限售股配售。公司更名为都汇置地有限公司。交易价值约为3亿新元。
TenX Pte. Ltd.:担任TenX Pte. Ltd.(“TenX”,一家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金融科技公司)的新加坡法律顾问,处理关于由TenX关联公司(“令牌卖方”)创建和出售的加密令牌(“加密令牌”)的预销售(“令牌预销”)和首次销售(“令牌首销”,与令牌预销一起合称“令牌销售”) 的法律架构以及契约、税务、知识产权、企业融资和监管事宜。根据令牌销售结束时的美元/ 以太坊汇率,令牌销售合计共筹得245,832以太币,相当于约8,000万美元。
Alliance Mineral Assets Limited, 一家开发和探索稀有金属钽的矿业公司: 为该公司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凯利板上市及招股提供咨询。该招股是有关配售大约6770万股配售股份,包含大约4350万股新股和2400万股卖方股份。该首次公开招股定价为每股配售股份0.23新元,总共筹集了1556万新元的资金。该公司投入生产后将是澳大利亚少有的钽矿生产商之一。
United Overseas Bank Limited and CIMB Securities (Singapore) Pte. Ltd.: 为Secura Group Limited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凯利板上市担任律师。Secura的首次公开招股项目包括公开邀购400万股邀购股和配售108股邀购股,以及为每一股成功认购的邀购股发行两份免费凭单 – 使Secura的首次公开招股的招股类型成为新加坡第一家。
GSH Corporation Limited,一家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 为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GSH Corporation Limited(下称“公司”)同TYJ Group Pte Ltd一起参与Sutera Harbour Resort Sdn Bhd及其集团公司(Sutera Harbour Group)的收购和债务重组代理法律事务,公司(与另一位投资者一起)总共投入7亿令吉。通过在Sutera Harbour Group投入价值为5.1亿令吉的股权和贷款,公司收购了Sutera Harbour Group的77.5%,具体情况是:(i)在Sutera Harbour Group 的资本中认购总共2.5亿令吉的新普通股;及(ii)认购总共2.6亿令吉的可赎回累积优先股,每股票面利率为主要认购价的每年10%。所有投资者(包括公司)投入的总共7亿令吉将被用来偿还Sutera Harbour Group的债务。在公司参与Sutera Harbour Group的收购和债务重组时,我们也为公司收购位于马来西亚沙巴州基纳巴卢山的两个相邻地块代理法律事务,收购方式为收购持有上述地块的马来西亚公司(分别是:Mainfield Holdings Ltd和Altheim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已发行股份之85%和75%。
See Hup Seng Limited: 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See Hup Seng Limited(下称“公司”)拟向卖方收购 Hetat Holdings Pte Ltd及其集团公司的交易中,为卖方代理法律事务,该交易的对价总额约为4240万新元,以现金和公司股份的方式支 付。
中国环境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为中国环境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主板一次上市并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二次上市的公司,下称“公司”)拟公开发售至少602,988,342股发售股份和至多607,6773,342股发售股份就新加坡法律的各个方面提供专业意见,该交易的发行价为每股发售股份0.27港元,截至记录之日持有公司资本中每十(10)股现有普通股可认购三十三(33)股发售股份。预计总收益将介于1.628亿港元到1.641亿港元之间。
ISDN Holdings Limited: 为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ISDN Holdings Limited(该公司)办理179,972,475股凭单的可弃权非包销附加股发行(凭单发行),发行价为每股凭单0.02新元(发行价)。每股凭单有权认购该公司资本中的一(1)股新普通股(新股),行使价为0.60新元(行使价),一(1)股凭单对应截至停止过户日公司资本中的两(2)股现有普通股(股份)。假设凭单被全部认购,且所有凭单的权利都被行使,则凭单发行的收益总额约为1.116亿新元。
GSH Corporation Limited: 为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GSH Corporation Limited向力宝集团公司和亚洲私募股权基金SkyVen Growth Opportunities Fund配售新股提供法律意见。该配售完成时将筹集大约3750万新元的资金。
GSH Corporation Limited: 为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GSH Corporation Limited (Company)(曾用名为JEL Corporation (Holdings) Ltd)办理知名投资商Sam Goi在该公司的1,400万新元投资,并将一笔现有贷款中的400万新元转换成股权。
一家在印尼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资源公司: 为一家在印尼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资源公司非公开配售8000万股担任卖方股东的法律顾问。该股份配售所筹集的资金总额为5480亿卢比(约为7900万新元)。
China Ouhua Winery Holdings Limited: 以新加坡法律顾问的身份为以中国为基地的红酒和白酒制造商和分销商China Ouhua Winery Holdings Limited办理其在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工作。该首次公开招股项目筹资超过7900万令吉。
保密客户:代表一家财团的拟议投资者恢复之前曾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代理法律事务,这些事务涉及:(i)通过该拟议投资者收购银行债权人的现有债务进行债务重组;(ii)该拟议投资者向该公司提供可转换贷款作为营运资金;及(iii)通过向该公司注入现金和可盈利资产以及将所收购的债务转换成该公司的股权来实施重组计划。
San Teh Ltd: 为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San Teh Ltd处分一家中国子公司的业务及另一家中国子公司的全部股权代理法律事务。该交易价值约为人民币8.3亿元。
Global Palm Resources Holdings Limited: 为Global Palm Resources Holdings Limited(一家在印尼生产和销售原棕榈油和棕仁的公司)办理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工作以及1.1亿股新股的招股工作,这些新股包括以公开招股的方式发行的300万股要约股和以配售方式发行的1.07亿股配售股,每股要约股和配售股分别为0.46新元。
The Blackstone Group: 以新加坡法律顾问的身份为The Blackstone Group办理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China Animal Healthcare Ltd认购面值4000万美元的可转换债券以及每股0.35新元的2000万股配售股份(总投资价值约为437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