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是一家产品主要涉及汽车总装物流智能装备系统、汽车焊装物流智能装备系统、车身储存物流智能装备系统、汽车涂装物流智能装备系统等的上市企业。2015 年 7 月 28 日,天奇与法国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SA”)签订了一份交钥匙的海外项目合作,协议名称为“关于装配厂的设计、制造、供应、装配、订货和调试的协议”(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约为 2***万欧元。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增项及增项价格,交付时间发生了争议。在既没有处理终验收测试也没有处理相关付款的情况下,PSA 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单方委托第三方进入装配车间完成应由天奇完成的工作内容。合同约定准据法为法国法,管辖法院为法国米卢斯地方大法院。后双方诉至法院:1、天奇请求法院下达临时支付令,命令 PSA 支付 8******欧元的款项。2、PSA 反诉要求法院责令天奇支付 2*******欧元。现本案已和解结案。
处理结果
在律师梳理案件的全部材料,整理出争议焦点和可行性方案后,组织数场谈判会议促使双方就尾款部分达成调解,PSA 分期支付天奇约 2**万欧元,天奇进行部分售后和备件的提供。
案例点评
本案属于海外工程项目,案件标的额大,周期长,证明内容较为复杂。案件当事人天奇属于上市公司,常年的诉累对公司影响较大。天奇在海外工程的管理中,存有瑕疵,比如对法国工人的管理,对增项的及时固定,对验收的书面管理,对整个项目的里程碑事件的书面记录和证据固定,均有疏忽,在本地律师结合法国律师的共同案件管理中,起到了很好的案件推进效果,律师间的沟通较为高效,并节约了诉讼成本,最终取得了良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