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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tige诉Chenhwat买卖合同纠纷案

参与人: 王建明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时间:2020-10-13 22:58:15

案情介绍

当事人:

动议人(原审被告):无锡振发铝镁科技有限公司(Wuxi Chenhwat Almatech Co.,Ltd)

代理律师:王建明律师及其团队成员律师

境外出庭律师:加利福尼亚州Justin Shrenger律师

对方当事人:Prestige Autotech Corporation,美国公司

法庭:San Bernardino郡Rancho Cucamonga地区法庭、加州高等法院San Bernardino郡法院、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

背景情况:

2013年3月25日,原告Prestige Autotech Corporation(以下简称“Prestige公司”)以无锡振发铝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公司”)为被告向San Bernardino郡Rancho Cucamonga地区法庭(以下简称“圣贝纳迪诺郡法庭”)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振发公司因合同违约、商标侵权等若干诉因赔偿Prestige公司至少4650万美元的损失。在振发公司缺席、振发公司法定代表人与Prestige公司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况下,2013年7月31日,圣贝纳迪诺郡法庭作出一份要求振发公司赔偿Prestige公司1730万美元的判决。

2013年底,振发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被宣告破产,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无锡振发铝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接管了该公司。管理人在接管后发现了这一巨额的不利判决。

王建明律师接受管理人委托后,仔细研究了案件进展及相关法条,与加利福尼亚州的出庭律师合作,于2014年4月17日代表振发公司向加州高等法院San Bernardino郡法院提出了撤销缺席判决的诉讼请求。2014年6月10日,加州高等法院San Bernardino郡法院基于民事诉讼法第473(b)款,撤销了对振发公司不利的缺席判决。

2014年7月15日,Prestige公司针对撤销缺席裁决向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以下简称“加州上诉法院”)提起了上诉,2016年3月22日,加州上诉法院认为一审所适用的法律存在错误,应当以公平原则为由撤销原来的缺席判决,而不应当以时效未过为由撤销原来的缺席判决,故裁定发回加州高等法院San Bernardino郡法院重审。发回重审的同时,加州上诉法院对振发公司提供了新的救济意见,建议振发公司基于衡平救济法、民事诉讼法第473(d)条等展开救济。


处理结果

2016年9月8日,振发公司再次向加州高等法院San Bernardino郡法院提出撤销缺席判决的申请,2016年10月17日,加州高等法院San Bernardino郡法院作出裁决,撤销了要求振发公司赔偿Prestige公司1730万美元的缺席判决。

2016年10月,Prestige公司不服加州高等法院San Bernardino郡法院的裁决,向加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1月22日,加州上诉法院作出维持加州高等法院San Bernardino郡法院撤销缺席裁决的决定。


案例点评

王建明律师及其团队成员和所聘请的加州律师代表振发公司,先后历时6年,经历了加州高等法院San Bernardino郡法院上诉审(结果:撤销缺席判决)、被上诉至加州上诉法院(结果:被发回重审)、加州高等法院San Bernardino郡法院再审(结果:撤销缺席判决),再被上诉至加州上诉法院上诉审(结果:维持撤销缺席判决),过程虽漫长艰辛,但是结果令人欣慰。

本案件的疑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涉及多法域的问题,该案件涉及美国加州的法律、中国的法律,也涉及海牙公约(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在本案的应用。二是取证难,律师介入的时候缺席判决已经作出,且已经过了6个月有效撤销时间,且此时的振发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王建明律师及其团队成员尽职地完成了中国境内的取证,包括对近十名原振发公司工作人员以及振发公司管理人进行取证并取得了振发公司与Prestige公司之间数千页的贸易往来资料,并将全部证人证言、主要证据翻译成英文,并积极地到印尼进行取证,以查实印尼公司与美国公司以及振发公司的关系。三是中美法律思维及诉讼程序的不同,幸于王建明律师对美国法律和诉讼程序的熟悉,取证从形式到内容都符合美国诉讼制度的要求。最终美国法庭主要依赖于审计报告、货物贸易交易文件、振发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证词,裁决振发公司胜诉,撤销了缺席判决。